一、重文号及其他
在艺术品市场上,对于中国书法的鉴定,常常牵涉到文字内容的读解,必须了解传统书法的一些习惯性符号,否则的话,难免对作品的真伪引起误解。
最常见的是重文号,写作两点或两短横,如“重二”读作“重重”,而不读“重二”,等等。重文号最早见于甲骨文和青铜器的铭文,如“子二孙二永宝用之”之类,屡见不鲜。因为,在篆文中,“上”字作两短横,或下为一横,上为一点,当行文中上下两字相同,下一字使用重文号,意思是“同上字”,即当上字为“子”,下一字作两短横也为“子”,当上字为“孙”,下一字作两短横也为“孙”。至汉代,汉字由篆体演变为隶体,但汉碑中依然可以看到重文号的使用。至于楷书、行书、草书的书写,使用重文号更成一个常识性的习惯.至今相沿不改,如潘天寿、吴冠中等著名书画家的作品中,都可见到。甚至雕版印刷的古籍如清刊本《岳雪楼书画记》等之中,也可见到。今天,一般的出版物中已罕见重文号的运用,但日本的出版物中,凡牵涉到汉字上下相同的,仍时有运用。重文号除写作两点或两短横外,在草书中也可简写作一点或一短横,有时也写作三角形“了”。这个“了”,便是草书中的“上”字,如草诀《百韵歌》中说:“上下三点心。”意思是,“上”字为上两点、下一点,“下”字为上一点、下两点。心”字为三点横列。
对此,明杨慎《书品》中说得十分清楚:“篆书重叠字,古钟鼎铭文作子二孙字,皆不复书。汉石经改篆为八分,如《易》之乾二,《书》之安二亦如之。今行草皆然。竟不知其何义也。尝质之李文正公,公曰:“二乃古文上字,言字同于上,省复书也。’千古书流习而不察,关系虽小,亦所当知。”但作为常识性的习惯,在今天却是连中学生也早已“当知”了的。
重文号之外还有点去号,在某字的右旁加一点或两点,多至三点。其写法,一点不必说,如作两点或三点,均自上而下作直列。意为此字删去,不必读出来。一般用于写了错字或衍文的情况,如果涂去,有碍作品的美观,所以使用点去号。
还有在两字之间加一小点的,为脱字号。意思是这两个字之间漏写了一个字,如果在旁边增写所脱文字,字的大小和行气均不统一,并有碍美观,所以用脱字号加以注明。同时,在本行之下或全篇文字之末,另写一稍小文字,即为所脱之字,读时须将该字读人脱字号处。
以上所谈,都是中国书画创作中的常识问题,甚至中学生的一般文字书写,也是如此的习惯。但由于近来艺术品市场上对于书画真伪的鉴定,常常在这一问题上纠缠不清,所以亨必要在此专门提出来,以杜绝某些人有意无知的无谓口舌。
二、狂劲看易于作伪
据孙毫广《书画跋跋·怀素千文》条:“素师《千文》今存世者尚多,想其在日,所书固不少'然其笔法只是狂劲,故易作伪,以乏蕴藉耳。此帖据跋似亦疑其伪。然伪亦有佳有不佳,杨二山太宰雅好书画,每向飞凫人日:‘有假者持来,我买;真迹价重,我不能买。’然往往亦得佳者。”